截至6月6日公示率达到86.221%
本报晋城6月10日讯(记者 刘业飞 通讯员 宋晓东)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贯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组织督导企业年报工作中,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制度落实到位,职责任务明确。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截至6月6日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到86.221%,取得了全省地市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
据介绍,为确保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晋城市工商局分阶段于一月、三月、五月份召开工商系统年报工作会、推进会,总结分析了企业年报的经验做法,确定了职责分工,在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
该局还建立通报制度,每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类市场主体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各级工商系统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人进行上下业务沟通,即时了解和解决企业年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在年报工作中推行责任到人制度,全市工商系统将企业年报工作列为前半年的重点工作,确定了由一把手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系,月月梳理未年报名单,并将未年报名单具体到所、量化到人,对于未年报的企业实行点对点,人对人服务,一户一户电话通知,上门核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所有存续企业做到了应报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