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打击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

  联合出手 四措并举
  本报太原7月4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针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我省多部门联合出手,四措并举,实施惩戒。这是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当前,省内企业和个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影响了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制约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应的进一步发挥。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列入九个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确定涉嫌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和个人名单时,在省级层面,省金融办协调推动各银行机构省级机构,成立了专门的债权管理专项小组,对本系统不良资产中涉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贷款企业和个人进行排查和梳理。省金融办按照属地原则汇总之后,编制《企业/个人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明细表》,发送至各市。在市级层面,由各市联席会议召开逃废债务协调会,采取逐家见面、逐户排查、分类认定的办法,对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认定、登记,确定最终名单,并实行名单制管理。
  对于确定后的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将会采取曝光、依法合规进行清收处置、限制逃废债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采取不予贷款、限制高端金融消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7-07-04期

  • 第2017-07-03期

  • 第2017-07-02期

  • 第2017-07-01期

  • 第2017-06-30期

  • 第2017-06-29期

  • 第2017-06-28期

  • 第2017-06-27期

  • 第2017-06-26期

  • 第2017-06-25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