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三晋大地的新气象——我省上半年环境治理工作综述

  从被约谈到以治污为先;从追求GDP到以环境质量改善论英雄;从单打独斗到领导自上而下,各部门齐动员;从单项击破到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齐开……这是今年以来,我省落实党政同责、实施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后的新气象。

党政同责,一把手抓环保


  今年春节,长治市主城区迎来实施“禁燃令”后首个寂静的春节。大街上没有了烟花爆竹到处燃放的垃圾,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干了十年环卫工的张玉芝说,往年一到节假日,清扫的工作量就非常大,今年有了“禁燃令”,整条街上都很少有炮屑了,工作轻松了很多。整个春节期间,街头清洁,空气清新,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空气质量的改善。
  “禁燃令”是长治市为缓解大气污染采取的“三禁止”措施之一。去年,长治市因主城区一季度空气质量下降和13家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被环保部约谈,敲响了生态保护的警钟。曾经全省的环保“好学生”开始有“成绩”下滑的迹象。如何扭转局面?
  长治市打破常规,第一次成立由市委书记席小军、市长卢建明担任双组长的环保大检查领导组,并下设6个专项行动指挥部。以“任务一日不完成,指挥部一日不撤销,人员一日不返回原单位”的干劲,在全市范围扎实开展环保大检查。
  近年来,由于环保执法权有限,环保涉及部门较多,推诿扯皮现象屡有发生的现实问题的存在,很多人都表示环保局长不好当,环保工作是“老大难”。但也有人说,如果环保让“老大”来抓就不难了。
  自我省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都有了不小的压力。约谈、督察巡视等制度化模式的发展,无疑体现出环保的重要性和优先性,环保工作由此迎来了新的局面。

环保督查,边督边改立竿见影


  今年6月,襄垣县夏店新庄村一处选矸厂因缺少相关环保手续和生产设施,形成了违法生产的事实。县政府和环保部门发现问题后,分管副县长迅速组织公安、环保、煤炭、市场监管、供电等相关部门展开联合行动,对现场违法生产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在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后,连夜拆除并扣押了生产设备,并依法对该厂进行了取缔。
  像这样的环保执法案例并不少见,但少见的是这样的查处速度。
  在中央督察组进驻我省的一个月内,“边督边改”是此次督察的重点工作之一。我省今年迅速办理督察组交办案件,积极调查处置群众环境污染投诉的速度让百姓看到政府对环保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截至5月28日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工作结束之时,督察组共转办我省30批3537件投诉问题,地方反馈办结2711件,企业罚款金额高达8888.07万元人民币,为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西等7省市罚款之最;山西约谈1293人,问责868人,被约谈和问责的人数,仅次于湖南省,位列第二。
  太原市环保局局长陈继光称,这次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促要求下,一大批民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民众对环境改善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大战役,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4月29日,有群众反映,太原市兴华街文兴路“老地方烧烤”饭店的小火炉气味呛人。当晚10时30分,尖草坪区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饭店未办理相关手续,工商尖草坪分局责令饭店立即停业,区行政执法局和汇丰街道办事处对饭店予以取缔;有群众反映“大同路”一个院子堆放建筑垃圾,而且没有遮盖。接到转办案件,5月1日,尖草坪区古城街办、区环卫局、区执法局等部门赶到现场,经过实地调查,5月1日晚,区政府组织区环卫局、古城街办对院内存放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对院内堆放的沙子、石子、水泥实施强制清理。5月2日,东美建材经销部被取缔……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太原市的要求是:对具备条件立行立改的,一日内必须整改完成,逾期则严肃问责。在过去,这些被认为很小的环保问题,如今在环保高压态势下都无处藏身了。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政府就要全力整改,像黑臭水体、散乱燃煤、豆腐作坊清洁改造这些事项,现在省委书记、省长亲自认领整改,体现了铁腕治污的民生导向。”省环保厅一位负责人说。
  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左右。国家考核我省的5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48.3%,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20.7%……今年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大气、水、土壤的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我省今年的环保工作有了更多的具体要求,各行动计划分别明确提出了详细的行动计划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措施。
  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三大战役”已经吹响进军号角。要让百姓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享受零污染的土壤,这不仅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更是政府施政所向。

本报记者 张剑雯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7-07-08期

  • 第2017-07-07期

  • 第2017-07-06期

  • 第2017-07-05期

  • 第2017-07-04期

  • 第2017-07-03期

  • 第2017-07-02期

  • 第2017-07-01期

  • 第2017-06-30期

  • 第2017-06-29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