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加剧
近日,公安民警发现,境内外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案件迅猛上升,给民众造成大量财产损失,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对此,山西警方一方面重拳出击,保持对这类犯罪的打击态势,同时也结合侦查中掌握的发案特点,将冒充“公检法”实施各种电信诈骗的犯罪进行了梳理,并于8月2日发布了两大“紧急提示”,对此类骗术进行揭露。
紧急提示一: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四步作案”
第一步,骗取信任。骗子通过网络购买受害者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号、住址等隐私来取得受害者信任。
第二步,震慑和恐吓。骗子会通过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并控制受害人,骗子为了让受害者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一个重大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通常会使用PS或者生成器生成通缉令并发给受害者。
第三步,收集敏感信息。诱骗受害人长时间与骗子保持通话,长时间对受害人进行洗脑,并获取受害人银行卡信息、存款信息。
第四步,远程转移资金。要求受害人携带U盾、银行卡、存折,前往银行或找一台电脑进行操作。通过受害人提供的银行卡信息,远程诱导受害人进行转账操作,最终实现将用户银行卡中的资金转移。
紧急提示二: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分类揭秘
其一,虚假通缉令。
骗术揭秘: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的刑事逮捕公文或法律文书,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利用受害人担心犯法和急于撇清涉及案件的紧张心理,进一步引导受害人前往银行柜员机或通过网银转账证明清白,受害人在完全相信对方的情况下进行转账,从而让犯罪分子迅速得手。
警方提示:电话声称是“公检法”人员,实际威胁加恐吓,不管中间如何“绕”,最后核心还是落到“钱”上。公安机关绝对不会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公民个人也绝对无法登陆公安专网。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绝对不存在“核查账户”或所谓“安全账户”,也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
典型案例:2017年7月19日,忻州原平市居民张某文报案称,当天上午10时许,其接到一个自称是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邱检察官的电话,电话中对方告知其名下的一张民生银行卡涉嫌洗黑钱犯罪,并告知其一个链接,经登录链接后发现有自己的一张通缉令,后邱姓检察官要求对张某文拥有的所有银行卡进行交易明细及流水验证,以排除张某文涉嫌洗黑钱犯罪的嫌疑。在此情况下,张某文将自己手机收到的银行交易密码告知对方,自己银行卡内的65万元被对方转走。
其二,盗用信息诈骗。
骗术揭秘: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电话联系受害人,多人分工分别假冒银行及公安局或检察院等单位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银行卡被复制使用,涉嫌贩毒、洗钱、走私等犯罪,以冻结账户资金进行恐吓,并以保护受害人账户资金安全为由,要求被诈骗人将存款存入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警方提示:任何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均未设立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履行侦查任务,需向公民了解情况时,会当面讯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对所谓“公检法”声称要进行资金审查的行为,请不要相信,防止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2017年5月6日,晋中市榆次区张某报案称,2017年4月18日,接到一个自称是移动公司的电话说,有人利用其身份信息在北京办理了3个号码,涉嫌非法赌博,并将电话转接至北京市东城公安局。一个自称吕警官的人,称张某涉嫌洗黑钱金额达216万元,之后电话被转接至一个自称李检察官的人。李检察官称已接手其案子,并与其保持单线联系,随后添加了张某的一个QQ。4月24日,自称李检察官的人套取了张某工商银行卡信息,诈骗其现金5万元。
其三,电话欠费诈骗。
骗术揭秘:犯罪分子冒充三大运营商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谎称受害人在某地办理了固定电话并已欠费或传播违法犯罪信息。当受害人否认时,诈骗分子则以受害人信息被他人冒用,称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要求受害人到取款机上将银行卡进行加密。由此,诱骗受害人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的账户。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办案时需要查询相关信息,民警必须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法律相关文书,当面讯问。遇到类似情况要保持头脑清醒,先与家人、朋友联系,也可打电话咨询辖区警方,千万不要按照犯罪分子提示的程序操作。
典型案例:2017年3月14日,受害人吴某泽向晋中左权县公安局报案称,一个自称是移动公司的女子给他打电话,称其2017年2月3日因工作需要,在郑州市郑新区移动营业大厅办理了手机号码,这个号码一直传播违法信息,被多人举报,要求将其移动所有的号码冻结。并称为了免除冻结手机号码,需向郑州市公安局报案,说明传播违法信息的事非其本人所为。随后,那名女子就把电话转接到郑州市公安局,一个自称姓宋的民警接了电话。姓宋的警官称,吴某泽涉嫌洗钱一案,要想证明自己清白,需将其所有的资金汇入其指定的账号进行金融验钞。由此,吴某泽被骗去1万元。
其四,涉及案件诈骗。
骗术揭秘:犯罪分子通过清楚地报出受害人的资料取得信任,后利用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警方办公电话,致使受害人放松警惕。同时,强势震慑受害人,让受害人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重大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此时,犯罪分子则谎称“证明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资金调查,引导受害人在网上操作转账。
警方提示:公安部门不会仅仅通过电话方式对涉嫌犯罪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也不能与其他司法部门相互转接电话,勿因轻信秘密办案而独自在网上操作。如接到利用改号技术模拟的电话,特别是涉及转账汇款时,要立即停止,把好最后一道防范关口。
典型案件:2017年3月11日16时许,晋城泽州县居民门某报案称,其接到冒充晋城市医保工作人员称其医保卡被停用,涉嫌刑事案件,需将财产转入安全账户。此后,门某多次通过支付宝以及无卡转账方式,向对方账户转账,被骗去4万元。
对此,山西警方希望广大民众,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坚持“不听、不信、不转账”原则,紧紧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以防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记者 雷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