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的企业产权转让行为时,应当审核哪些文件?
答:(一)产权转让的有关决议文件;
(二)产权转让方案;
(三)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的必要性以及受让方情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属于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或者同一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等情形的,可以仅提供企业审计报告;
(五)产权转让协议;
(六)转让方、受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证);
(七)产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意见书;
(八)其他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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