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省各地已进入主汛期,影响旅游安全工作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旅游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为进一步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旅游安全事故,近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要求各级旅游部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对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求各级旅游部门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对旅游安全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灾情,进一步密切与安监、气象、水利、国土、海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多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并向社会发布。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遇有重大险情,要及时劝导和阻止游客前往。
旅游部门要指导旅行社在安排旅游团队行程时考虑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旅游团队要租用有旅游资质的车辆,在行驶中遇有恶劣天气和危险路段时,要认真察看,确保安全方可通行,绝不能冒险行驶;因强降雨影响行程,造成游客滞留的,要注意安抚好游客的情绪,并做出合理安排;导游员要发挥好安全员作用,提醒游客在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在景区内不要在大树、电线杆等独立建筑物下面停留,在游览中,要注意景区的有关警示标志,不要靠近危险区域,防止发生意外;指导旅游星级饭店要做好汛期应对和防范工作,特别是与山体、陡坡相邻的旅游星级饭店,要加强巡查,排查隐患,防止发生因山体滑坡造成的意外事故;指导A级旅游景区(点)立即组织对景区内的交通道路、桥梁、涵洞、隧道、易发生山体滑坡、河水冲击等危险区域以及各类旅游设施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或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景区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点)坚决不能开放,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景区要及时关停。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做好汛期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确保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强调,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迅速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规定时限、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栗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