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太原新闻

太原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启动 明确了20个部门56项任务的分工

  本报太原8月14日讯(记者 王波)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评判城市软实力、竞争力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为全面提升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太原市日前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太原市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涉及的56项任务进行分解。
  据介绍,《太原市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重点治理与全面治理相结合、专业治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民主治理相结合、传统治理与创新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五项原则,重点解决“交通法规意识不强、交通资源不足、交通秩序不优、交通管理不善、交通法规实施不力”五大突出问题,以实现“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公交服务体系持续完善、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五个目标。
  据悉,《太原市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20个部门56项综合治理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此,太原市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分三个步骤实施:准备启动阶段、全面推进阶段、总结深化阶段。设立四个小组:综合组、法规组、行政组和执法组。综合组负责各对口单位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法规组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行政组负责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道路面积率显著提升;执法组致力于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强化执法管理手段,解决制约执法管理的瓶颈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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