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26日讯(记者 张云)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9年底,吕梁山、太行山两大片区的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将分三个批次实施易地搬迁全部入住新居,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吕梁山、太行山两大片区,包括天镇、广灵、偏关、静乐、宁武、临县、兴县、石楼、大宁、永和等10个深度贫困县。目前尚有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社会文明程度低,需要通过整体搬迁才能摆脱贫困。对此,我省要求规划先行,统筹解决好人、钱、地、房、树、村、稳等7个问题,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做好搬迁人口后续产业就业,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