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100问

  60.怎样确定企业增资意向投资方资格?
  答:产权交易机构协助增资企业开展投资方资格的形式审查,向增资企业提出对意向投资方资格的审核意见,在征得增资企业意见后,最终确认意向投资人资格。
  (1)产权交易机构应对信息公告期限内意向投资方提出的投资申请逐一进行登记,并在意向投资方登记投资意向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信息与产权交易机构的审核意见反馈给增资企业;
  (2)增资企业应在增资信息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公告所载的投资方资格条件,以书面形式将所有登记的意向投资方的资格确认意见提交产权交易机构。未经信息公告的投资方资格条件不得作为确认或否定意向投资方资格的依据。通过增资企业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资格不予确认的,应当提供合理理由。增资企业逾期未给予回复的,视为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做出的资格确认意见;
  (3)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的书面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格确认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方。
  (4)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事先确定的时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后获得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逾期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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