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9月5日讯(记者 张剑雯)省环保厅9月4日发布消息,二季度我省核查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控重点企业共15家。其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6家,8个废气排放口超标;废水超标排放企业2家,2个废水排放口超标;7家污水处理厂7个污水排放口超标。
其中,废气排放超标企业涉及介休市茂胜热电有限公司、山西南耀集团昌晋苑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山西高义煤化有限公司、新绛县宇丰冶炼有限公司;废水排放超标企业涉及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山西金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排放超标企业涉及浑源县污水处理厂、屯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升华实业分公司、寿阳县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绛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省环保厅将对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和采取限制措施。由大同、朔州、阳泉、晋中、长治、运城环保局分别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