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推动中小微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

  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者奖励30万元
  本报太原10月10日讯(记者王龙飞)从今年开始,对当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近日,省中小企业局下发文件,积极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
  据了解,目前,全省中小企业中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数量不足800家,仅占全省21.7万户中小企业总数的0.36%,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依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还是家族制管理,管理方式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此次奖励范围为:工商注册登记与生产经营地均在山西省境内的中小微企业;依法设立;存续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合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已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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