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2日讯(记者 王龙飞)记者日前从省安监局了解到,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等6个方面,对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共30条具体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规、标准基本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实施意见》总结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经验,既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又具有山西特色,突出了九大亮点:一是突出政府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明确社会化协作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责任;三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体制建设;四是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五是强化监管人员履职保障;六是严格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事故警示教育;七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八是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九着力抓好安全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