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太原市开通房贷组合贷款业务

  

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新品种
  本报太原11月14日讯(记者 王波 实习生 冯雅茜)记者今日从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太原市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新业务。
  据介绍,该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足时,由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在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持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预售证复印件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在太原市公积金中心的分理处申请组合贷款。
  据悉,目前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杏花岭分理处、小店分理处等可以受理组合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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