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实施盐业监管体制改革

  盐务管理部门划转到食药监局
  本报太原11月17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11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意味着我省盐业监管体制正式实施改革。
  根据该方案,我省盐业监管实施政企分开、事企分开。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做优做强。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由供销部门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盐务局和各市盐务分局由省供销社整体划转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划转后,由现有行政机构和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承担,不再增设新的机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食盐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改革方案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省级要完成省盐务局及各市盐务分局的整体划转工作,县级要完成职能和人员到位工作。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7-11-17期

  • 第2017-11-16期

  • 第2017-11-15期

  • 第2017-11-14期

  • 第2017-11-13期

  • 第2017-11-12期

  • 第2017-11-11期

  • 第2017-11-10期

  • 第2017-11-09期

  • 第2017-11-08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