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下发有关文件要求,3个月内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网上公开重点办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
11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工作联系的制度》《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协工作联系的制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联系人、工作范围、建议提案办理流程等,以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效率化。
省政府办公厅一领导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联系人
《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工作联系的制度》与《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协工作联系的制度》同时明确,省政府办公厅一位领导同志负责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联系工作。
工作内容具体为: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服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山西代表团、驻晋全国政协委员;服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政协全体会议;配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服务省人大常委会重要会议并依法报告工作和省政协重要会议并通报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和全国政协及省政协开展协商座谈、视察监督、走访调研等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重点建议督办活动和省政协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活动;常态化征集、承办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个月内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汇报工作
《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提出,省“两会”期间,省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建议组和省政协全体会议提案组将收到的建议、提案交省政府,由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进行认真梳理、责任分解、登记备案。
对省“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省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集中统一交办;对闭会期间提出的书面建议、提案,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转交省政府,由省政府办公厅以书面通知方式及时交办。
承办单位对交办的建议、提案进行核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提出具体调整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办公厅,经协调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或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意见一致后调整并重新交办。
承办单位应从交办会当天或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汇报工作。情况复杂确实不能按时答复的,经报告交办机构同意可延长3个月,并向代表、提案者说明情况。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同一建议、提案的,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办理并答复代表、提案者;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同一建议、提案的,应明确主、协办责任,协办单位应在1个月内将办理书面意见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后统一答复代表、提案者。
重点办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要在网上公开
《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要求,每年一季度,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省政府办公厅,从省“两会”期间交由省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中筛选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列为年度重点办理建议和提案,交由省政府领导领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督办,省政府系统相关单位具体办理。
承办单位要对重点办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结,每年9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府办公厅,后分别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本报记者 贠娟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