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文明创建

文明花绽放 检苑遍生香——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 长治县检察院党组学习十九大精神

  • 集体献血

  • 下乡扶贫

  • 检校同心—平安校园系列活动

  • 青年干警参加志愿活动

  •   

    编者按:
      地处上党盆地腹地的长治县,素称炎帝故里,为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古老灿烂的历史文化让今日黎都之文明历久弥新,光耀上党。司号正义,传承文明,这正是长治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诠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工作理念的灵魂。多年来,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挈领全院工作的根本。继2016年5月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考核,该院今年又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再次在黎都大地揭开了文明检察的灿烂篇章。

    加强“三基建设”打造文明根基

      今年以来,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推动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全面提升”为核心内容的“三基建设”为引领,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培养提升队伍素质,为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创建氛围夯实了根基。在“三基建设”中,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三者的科学内涵和辩证关系,以实际行动聚焦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聚焦查摆问题创新发展、聚焦提振精神能力培养,增强了“三基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基层组织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石,为了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长治县人民检察院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一是大力推进党支部组织建设规范化。配备了专职党支部书记,结合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对党小组的设置及时进行调整,建立“双联”制度,党支部与党员谈话44次、思想分析17次。二是大力推进党员管理服务规范化。大力开展“党员先锋行”活动,不断加强党员“第一身份”教育,积极抓好外出党员管理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喜迎十九大、岗位做贡献”主题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三是大力推进工作管理台账规范化。建立党员基本情况台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台账、党组织活动台账、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和党费收缴情况台账。
      基础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支撑,在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上,长治县人民检察院以省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创新监督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了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机制,实现对司法活动的流程、结果、效果,以及检察官8小时以外对案件处理有影响的行为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外出报备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全面推行“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重新设立了检务公开栏和党务公开栏,深入校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坚持对拟不起诉案件,组织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双方当事人等参加的公开听证会议。
      基本能力是履职尽责的素养。围绕能力提升,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利用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等活动,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之路》、观看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集体聆听十九大报告等形式,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强化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该院还积极开展“岗位素能大提升”和“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班等思想政治培训,选送干警参加了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干警参加“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长治”答题活动、无偿献血活动,指派干警参加了全省公诉、侦监、民行业务和新闻发言人培训,在办案中练兵、在练兵中学习。

    立足检察职能 树立文明形象

      “文明创建的根本,就是要服务发展全局,聚力百姓民生。没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使命担当,文明创建就是无本之木”。长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高峰如此诠释文明创建的真正内涵。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监督作用,介入命案现场勘查2次,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8件18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8件;追加逮捕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人、不起诉4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启动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受理民事申诉案1件,支持起诉30件,执行监督4件,审判监督案6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1件。同时,该院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6件90人,提起公诉120件149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与检察业务工作稳定发展的双重压力,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能作用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到各类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事业中,切实践行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神圣诺言。
      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作用,将检察系统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长治市以“在国道、省道、市道、县道、乡道沿线治违、治乱、治污、治路、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五道五治”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成立“五道五治”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县开展了“助推‘五道五治’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先后依法监督国土部门移送非法占地案1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案10件,为改善市容环境作出了榜样,得到了长治县委和长治市院的高度肯定。该院还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组成了由全体班子成员为主的扶贫工作队,确立了3名驻村工作队员,通过积极实施结对帮扶、政策帮扶、产业帮扶、爱心帮扶,为贫困户修缮房屋、置换家具、安装窗帘、送去慰问等折合人民币20000余元,帮助申请产业扶贫资金11万元,使9户顺利脱贫。在济贫扶困工作中,向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24000元。
      除此之外,长治县人民检察院还先后组织干警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参与无偿献血、投身法律帮扶等活动,树立了黎都检察干警的良好执法形象,深得群众好评。
      “检察机关能得到群众认可,是我们持之以恒开展文明创建的结果。”史高峰表示。把文明单位创建融入服务发展、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的工作大局,这正是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屡创佳绩的根本。

    张 勇 李恒松 景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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