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22日讯(记者 雷清明)“截至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已全部设立法律顾问;全省目前共有178个党政机关设立了公职律师;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等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488个单位中有427个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12月22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省各地各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进步伐,省司法厅将原来固定受理时间(每年7月份)调整至全年随时受理,全省律师和律所年检考核期间(5月份)暂停受理;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将审批环节简化为窗口初审、窗口负责人审批两个环节。
据介绍,仅2017年新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增幅分别达到了38.5%、117%。目前,公职律师由563人增加到780人,公司律师由24人增加到52人。
下一步,各地各单位将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充分履职,真正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要决策、重大行为把好法律关,切实发挥好“智囊团”“防火墙”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