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怀仁县国税局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执法薄弱环节和办案难点,坚持“五个突出”,进一步提升稽查工作质效。2017年,共计查补入库税款284700.62元,滞纳金97193.88元,罚款170068.3元;督导自查收入14466515.59元,有力整顿了执法环境,在实践中锻炼了税务稽查队伍。
该局突出调查取证。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切实尽到举证责任,主动作为,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检查手段,综合运用各种检查方法,及时完整地收集、固定证据,不留死角,不放疑点。突出稽查效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注重程序规定,严守时限要求,坚决防止检查部门久查不结、审理部门久审不决,杜绝因效率低下造成纳税人承担更多滞纳金等问题。突出慎重定性。在审理工作中,加强对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政策依据的关联性审核,对立案查处案件一律进行集体审理,通过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对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案卷退回限期补正,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完整、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突出集思广益。对处理政策有异议的,及时请示相关业务部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业务骨干、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多方协作、充分讨论、达成共识,依法慎重处理税收异议问题,提高案件查处、审理工作质量。突出要素协查。组织稽查干部逐条对要素协查内容进行学习,针对协查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确保要素协查更加规范,取得实效。坚持不立案不委托的原则,委托协查必先立案,坚决防止委托协查随意化。 (聂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