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可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
  本报太原1月10日讯(记者 张剑雯)记者今天从省经信委获悉,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最新发布通知,公布了山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其中,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可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扩大银行保函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包含履约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14项保证金。其中,工资保证金明确:在工程建设领域,以项目为单位,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职工人数最高峰时职工月工资总额3倍的标准缴存,不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证照;在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劳务派遣等其他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3倍缴存。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行政机关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各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
  我省将加强督查,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行为;严处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并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设有涉企保证金的地区和部门,将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扩大银行保函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及具体实施情况,将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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