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与元亨利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银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转让给元亨利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银投资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元亨利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元亨利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中银投资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特此公告。
中银投资有限公司
元亨利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