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灵丘县顺利通过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西省电力公司联合组织的专家对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验收工作的考评,被授予“新农村电气化县”的称号。
为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灵丘县供电公司成立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组织管理机构,按部门职责、电压等级进行了职责分工,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制定了《灵丘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形成了“政府发动、乡镇主动、电力推动、百姓互动”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工作模式,确保新农村电气化县达到C类验收标准。
结合近几年的农网工程整改项目,重点开展了台区配变、低压线路、户表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的改造,更新了老化、陈旧和能耗高的配电设备,改造了电能损耗高的配电线路,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配电网的电气化整体水平,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构建了“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气化格局。(闫波 孙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