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论坛·综合

重温《实践论》续写新篇章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1937年在延安抗大讲授哲学时的部分章节,经过八十年的学习积淀,它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本底色,重温这篇经典著作,能够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哲学基础。
  《实践论》的写作有一定的社会历史基础。毛泽东同志作为主要领导者和指挥者,对两次国内革命战争进行了哲学高度总结,在此基础上对党内思想路线产生了深刻地理论思索。他认为,两次国内革命战争受挫,虽主要原因是敌强我弱,但根本还是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共产国际指示神圣化的错误倾向在党内盛行。当时以王明为代表的到过苏联的一些人,自诩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不深入研究中国革命现实,处处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著作的只言片语,对毛泽东同志的正确主张大加指责,这种“左”倾教条主义在党内占统治地位,导致中国革命遭受极大损失。《实践论》便是从哲学理论的高度批判错误路线的世界观,批判教条主义的思想方法,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教育党员,提高全党的理论认识及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指导中国革命实际的工作水平。
  《实践论》的实质是结合马列主义从中国革命的问题出发而写的一篇哲学著作,是以扫清党内教条主义为主要目标,是对中国革命的一个总结。文中,毛泽东同志主要从知行统一的基础是社会实践、知行统一是在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中实现的、知行统一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真理的过程三方面阐明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概括总结了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一个循环往复不断上升的过程,这一过程为人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指明了方向和道路。这一论述高度概括了人类认识的客观规律,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以实践为基础的唯物主义反映论和辩证法,凝结了中国革命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是毛泽东同志对其以往哲学认识的总结和升华,更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重大贡献。它的问世,标志着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系统形成,从而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奠定了重要的哲学基础。
  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今天,我们重温《实践论》,不能只读经典不问现实,而应以现实问题为主导,在时代性的历史变迁中解决现实问题,锤炼思想,实现经典的创新与发展。
  一、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论和实践主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7·26讲话中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在此,总书记将“理论”与“实践”并举,可谓意味深长。明确告诉全党,理论认识与实践基础辩证发展,不能有失偏颇,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一个循环往复不断上升的过程中,不断彰显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应该说,这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实践论》基本思想的坚持和发展,也是对新时代《实践论》的深刻阐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论和实践主题”体现了《实践论》基本思想。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指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讲到理性认识为止,还只讲到问题的一半。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理性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后,根据实践的检验才能做出判定。我们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论和实践”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在全党不断自我认识、自我革命、自我反思中,在对中国革命建设实践的反复总结、对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史的正确认识和对资本主义发展历程的对比基础上,在改革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完善。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遵循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具有鲜明的真理性。
  正是在此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国家主席时,他又意味深长地强调,“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永不忘却。
  真理是无止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一样,是需要不断发展,在实践检验中得以升华。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理性,不断谱写着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鲜命题,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中的伟大实践中系统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理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我们党保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的同时,也把当代中国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推进到了新的境界,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不断获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真理的同时,不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实践中检验真理、发现真理。
  可以说,“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论和实践主题”既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实践论》基本思想的坚持和发展,也是对新时代《实践论》的深刻阐释。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实践主体
  人民是实践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理论归根到底是由人民群众来检验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主体依然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决不能动摇。这是《实践论》的基本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鲜明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着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民,始终不渝地尊重和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把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放到想问题做决策的第一位。这既是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守和践行,也涵盖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共同愿景。正是坚持了《实践论》的基本思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紧密结合,阐明了“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一致性,为党的宗旨寻找到哲学依归。新时代党的宗旨决不能改变,群众路线决不能改变,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地位决不能改变。
  坚持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地位,不是一成不变,需要与时俱进地发展,赋予新的科学内涵。战争年代,人民群众以“最后一口粮做军粮,最后一块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送战场”的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革命;现时期,世情国情党情发生变化,党要顺应这些变化趋势,做出准确判断,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方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看来,坚持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地位不是一句空洞的理论,必须落实到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当中,方能彰显这一理论威力。不同时期,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全新观点实事求是地分析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也进一步丰富“坚持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地位”的科学内涵,要求我们的经济发展一定要体现到群众生活中,社会建设一定要回归到群众期盼上。
  三、扎实推进改革开放的宏大实践
  改革开放是现时期最伟大的实践。只有在推进改革开放中,才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才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威力。《实践论》告诉我们,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过程,人们不断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又通过实践解决问题,最终实现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走向辉煌,靠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改革,在开放中发展。改革开放既是实践为中国做出的选择,也是实践的必然结果。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也证明,我们必须要从《实践论》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统筹好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观、改革与开放两个基本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征,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鲜明的品格”;“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实践到理论,再用理论指导实践的伟大创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构建全方位改革开放新格局,充分体现了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宏大视野,充分体现了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实践论》的坚持和发展的观点主动研究,融会贯通,做改革开放实践的引领者;对普通党员来说,要对新时代《实践论》积极讨论,应知应会,做改革开放实践的促进者;对于亿万群众来说,要能读懂宣传语言,知晓新时代《实践论》的重大观点,做改革开放实践的参与者。
  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哲学思想历久弥新,为我们研究现实问题提供了方法论基础,让我们深刻领会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知行合一,实事求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写好新阶段《实践论》,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作者单位:中共临猗县委党校)

屈俐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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