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3日讯(记者张剑雯)记者从3月1日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环保领域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全省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据了解,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下半年在全省试行。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评估的能力、技术和运行机制建设,明确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解决途径,探索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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