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只用跑一个窗口,就注销了国地税两边的税务登记,再也不用担心忘记注销而受处罚的办税风险了。”在太原杏花岭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刚办完注销登记的纳税人表示。据了解,以后国地税两个部门注销状态不一致的情形将不会再有。
为有效解决国地税管户状态不一致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方便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太原市杏花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采取了“双同步”进行联合注销登记、共同认定非正常户的办税措施,实现了优化业务流程、信息共享运用、减少重复劳动、减低执法风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重效用。
联合注销由“三个一次性”构成。“一次性受理”。注销登记程序由国地税任意一方发起后,在系统内点选传送至另一方税务机关,双方一次性受理。“一次性检查”。国地税同时入户进行注销检查,就纳税人的税务问题及时进行有效沟通,互通有无,确保注销登记的业务质量。“一次性送达”。窗口统一出具受理或(不)准予注销文书后,一次性送达纳税人。联合注销大大减少注销流程的办理时间,使纳税主体退出市场得到了极大的便利。
共同认定非正常户则由“三项制度”构成。一是信息共享制度。一方税务机关识别纳税人未按期申报后,在责令限改期内,将涉税信息同步传送给另一方税务机关。二是共同核查制度。由双方机关同时联系纳税人,若仍符合相关非正常户管理规定,则由国税地税同时进行非正常户认定。三是后续管理制度。国地税双方对已经认定的非正常户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动态监控。发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及时转为正常户,从而方便纳税人开展营商活动,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共同认定非正常户既便于国地税双方对纳税人的共同管理,又提升了纳税服务的有效性,真正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双同步”举措有效地解决了国地税管户状态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相关基础涉税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大数据时期“互联网+税务”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国地税双方统一把握政策,规范执法,只要有一方认为纳税人不符合注销条件,另一方就不得核准纳税人注销,切实防范了执法风险。不仅如此,对于申请注销的纳税人,税务局可以从申报情况、发票缴销、所得税清算等方面准确识别税收风险点,便于后期实施税收风险提醒等策略,帮助纳税人防范税收风险。
杏花岭区国地税合作初见成效,下一步,两局将共同研究,致力于在合作管理中解决一批市场主体涉税事项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探索、细化合作机制,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