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清明节期间全省社会稳定治安良好

  本报太原4月8日讯(记者 雷清明)今天山西省公安厅对外通报称,清明节期间,全省共接处各类警情3.7万起,同比下降9.5%;接处刑事类警情508起,同比下降11.7%;全省各道路未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全省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各地公墓、陵园及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井然。
  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踏青、旅游等活动集中,人流、车流密集等特点,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和多警种街面巡逻,全省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1万人次,出动警车0.9万辆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祭扫、旅游等活动的安全有序;针对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状况,各地交警部门坚持每日视频调度,提前预判、全面掌握道路交通状况。4月4日、5日全省大范围降雨降雪期间,全省高速交警通过警车带道方式,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安全,全省各道路未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同时,各地还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审批和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大力完善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凡万人以上场次的大型活动,均由属地公安机关组织警力联勤联动。期间,全省共举行38场大型群众性活动,参加人数达到20万人次,均做到安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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