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启动2017年度质量考核工作 重点在质量安全和发展两方面

  本报太原4月16日讯(记者 崔晓农)近日,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我省2017年度质量考核工作。
  我省质量考核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定量指标,包括产品、工程、服务三类指标;二是定性指标,包括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基础建设等;三是否决项指标,为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考核流程分为自我评价、材料评审、实地核查和结果通报4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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