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前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本报太原4月23日讯(记者 张剑雯) 近日,太原市环保局对中石化太原分公司、中石油太原分公司两单位的地下油罐改造工程进行督办,要求两公司逐一确定未完成改造加油站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并责任到人,确保相关工作在4月底前按期完成。
按照相关要求,太原市所有加油站要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截至4月10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90座,4月底前计划完成改造55座。未完成改造的35座加油站中,租赁即将到期9座、拟拆除8座,4月底计划开工改造18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销售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49座,4月底前计划完成改造35座。未完成改造的14座加油站中,5座因市政道路施工或其他原因处于停业状态,待改造施工条件允许或明确续营前再行改造;剩余9座,4月底前全部停业改造。
太原市环保局要求两家公司要高度重视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对逾期未完成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的加油站,环保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查处,同时按照有关程序暂停审批两家公司新增污染物项目环保手续,并协同商务部门暂停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