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那些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后来怎么了?

  • 图为省食检院检验人员正在检测蔬菜的农药残留等指标。本报记者 崔晓农 摄

  •   作为消费者,大家都很关心产品质量问题。食品是否安全?日用工业品是否达标?建材中的甲醛超不超标?蔬菜水果中的农药和重金属有没有残留……
      各有关部门也都经常对市场上和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检,并把结果公布。每次公布都会引起消费者对不合格产品的关注,以后尽量少买少吃少用。那么,产品抽检是如何抽检的?不合格的产品后来怎么处理了呢?

    企业主动送检增加


      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对于产品的抽检,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2011年2月1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施行。根据该办法,产品监督抽查通常分为由国检、省检以及市检几种。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重要的是,产品质量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而是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经过多年的消费者教育和质量教育,全社会对产品质量已经有了更高的认识。记者在位于太原市小店最南端的省计量院采访时,遇见晋中开发区一家企业主动送检。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我们企业是做生产用胶管的,气体液体都可以用,对品质要求比较高。产品好不好,自己说了不行,需要有权威部门的质检结果,客户才认可。
      不仅仅是工业产品企业主动送检的增加,食品生产企业主动送检的也很多。在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记者了解到,随着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每隔一定时期送检一次。虽然主动送检是企业自己出检验费,但检验合格单千金难买。

    抽检检验要求严格


      对于产品的抽检和检验,消费者觉得比较神秘。其实,无论抽检还是检验,都有严格的规范。
      比如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样品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检验就更严格了,现在一般都是多次盲样检验。省食检院副院长梁宝爱说,有的送检食品第一次盲样时虽然被贴住了企业标签,但是辨识度很高。真正检验的时候,要打开外包装,拿出小包的食品,装入同一规格的器皿,再进行一次编号,成为二次盲样。工作人员也只知道今天要检测的是什么指标,检测的是谁家的产品根本不知道——样品上只有编号,而且还是第二次的编号。
      梁宝爱告诉记者,山西二次盲样检测食品在全国最早开展。
      记者了解到,在食品抽检方面,去年我省实际完成抽检任务49184批次,超计划7382批次,完成率为117.7%。119个县全部开展了食品农产品抽检工作,首次实现县级抽检全覆盖。全省共处置不合格食品348件次,召回封存问题食品28366.5公斤,立案301起,移送公安机关6起。今年全省统筹安排食品抽检比去年增加3750批次,涵盖29大类、105个品种、180个细类,主要为本省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省域内大型批发市场的抽检,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原材料和餐饮具的抽检,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
      此外,每年的产品抽检和各地的抽检项目也都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有不同侧重点。

    追根溯源绝不手软


      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是消费者最关心的事情。
      记者采访了解到,无论是质监还是食药监部门,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都有要求。
      记者查阅了一下省食药监局的官网,发现我省食品主要问题有禁限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对上述问题,省食药监局已经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桶装水、白酒、食醋专项整治;开展市场畜禽水产品集中整治,开展火锅底料和网络订餐专项整治等,不断强化监管举措,积极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抽查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如质监和食药监等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向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企业达不到要求的,不能开工生产。
      另外,还有很多产品是外省企业生产在我省市场销售的,对于这些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相关部门也都把抽检结果送达并通报当地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只是由于时间和空间关系,略有滞后性而已。

    本报记者 崔晓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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