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从5月开始至年底


  本报太原6月13日讯(记者王龙飞)省政府安委办近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个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区域擅自拉接电气线路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现象是本次治理的重点。综合治理时间为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底。
  综合治理着重检查4个方面:一是电动车生产单位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以及电动车关键部件3C认证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生产单位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二是销售单位相关证明是否齐全,销售的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明确标有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有销售经我省抽检判定不合格的电动车产品,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否存在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等行为。三是是否存在违法改装电动车,违法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车和蓄电池,有关单位是否将回收、改装的电动车和蓄电池再次投入流通和使用领域。四是居村民委员会是否制定并公布张贴《居村民防火公约》,是否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设置禁止性和警示性标识,是否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公民个人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区域擅自拉接电气线路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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