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同市平城区坚持严程序、严标准、严结果,做好全区年度考核工作。
“严格”考核程序。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分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工作表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考核人员等次;考核小组,要对分管领导意见进行审核,对拟定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和本人姓名,最终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严把”考核标准。明确各类人员考核等次,强调“分类考核、不得交叉”的考核纪律,规定优秀比例控制在15%之内,受到综合性表彰的单位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提高优秀比例。同时,细化各类考核情形:对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对受处分的,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严格把控“优秀”门槛,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与惩戒作用,对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党政正职优秀名额分别按正职领导干部总数的30%确定。
“严用”考核结果。加强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称职及以上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此外,对考核结果评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或排名末位的单位,要求向区委、区政府作书面报告,分析原因,其主要负责人由区考核办安排进行提醒谈话;对未参加考核、考核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或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当年不计入调整工资累计年限。 (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