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健全机制 优化体系

闻喜“4+1”考核办法助推重点工作落实

  本报运城10月15日讯(记者李影 通讯员孙晓敏)今年以来,闻喜县考核办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制定出台“4+1”考核评比办法,健全考核机制,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4”即末位分析解剖制、重点工作承诺制、考核结果反馈制、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制等四项考核制度。各项制度的实施,强化了督查考核结果的应用,发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考核“指挥棒”、树好考核“风向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1”即出台了《乡科级“一把手”履职情况多角度考核评比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和配套,逐步规范闻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该县坚持把省市文件精神与闻喜的实际相结合,对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采取单位内部测评、正职领导干部互评、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测评,县委常委会研究评定的“3+1”方式进行多角度监督管理考核;对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采取单位内部测评、领导评价、副职互评,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评定的“3+1”方式进行多角度监督管理考核,并将排名情况同干部选拔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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