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一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发布。《计划》提出,到2020年,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健康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医疗健康服务实现共享协同,智慧医疗、精准医疗逐步推开。同时,还明确了为此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省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优化预约诊疗服务。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三级医院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内。
完善远程医疗体系。2018年,启动省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业务监管平台建设;到2020年,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县级医疗集团面向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改革医疗服务方式。到2020年,县城医疗集团健全信息平台功能,整合各类信息系统资源,提升县城医疗服务和管理效率。
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
构建网上公共卫生服务大平台、公共卫生服务移动新平台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在太原、大同、运城等航空口岸城市三级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症候群监测管理系统。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应急救治中心与院前急救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加快网上签约服务平台建设。到2018年底,建成并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推进网上便捷有效签约服务。
加快网上签约服务能力提升。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质量的在线统计、监测、评估等功能,促进签约服务的精细化管理。
发展“互联网+”医院管理
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造优化诊疗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指导医疗机构加快医院集成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医疗服务大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医疗服务评估体系,科学评价医疗服务,形成全省医疗与健康管理大数据系统,针对各项医院运行指标进行实时监管与大数据分析,强化实施调控管理和运行指导。到2020年,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
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规范药品网络交易监管及服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建设短缺药品多源采集平台。与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做好对接,动态监测全省短缺药品的品种,做到信息共享,确保临床用药需求。根据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及时启动省级应对机制,提升基本药物和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遴选等能力,实现短缺药品清单动态管理。
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
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应用。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实现可通过移动支付等方式“一站式”结算。
扩大医保服务覆盖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人员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和广大“双创”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拓展医保监管系统功能。推广应用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和医保医师积分管理系统,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同时,还要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发展“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服务,强化医疗健康服务质量监管,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平台。
本报记者 贠娟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