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7日讯(记者张剑雯)今天,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晋城市19家企业不限产停产,未完全落实应对措施,对此环保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对涉及企业进行处理。
11月13日0时,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了Ⅲ级响应。收到预警通知后,为确保所有应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晋城市环保局紧急安排部署,分13个组,奔赴晋城市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截至14日16时,晋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574家,多数企业按照相关预案积极响应并执行预警应对措施,但仍有19家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限产、停止公路运输等要求。
晋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相关部门、企业都应启动相应的应对措施,尤其是相关企业要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如铸造、洗矸、淀粉生产企业停产,煤电及燃煤热源厂、铸造、焦化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公路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