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25日讯(记者崔晓农)11月25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研究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切实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实施意见》从十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强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完善货币政策工具管理机制,引导和撬动金融机构加大民营及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通过提供信用放款、完善抵质押率相关制度等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山西省利率自律机制作用,合理管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用足用好债券融资手段,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发行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我省试点。积极开展股权融资,支持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增加权益类融资,提高股权融资比重。推进应收账款融资,提高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效率。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对外投资,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夯实金融服务基础,优化民营企业账户服务。督促金融机构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安排,解决基层行“不愿贷”“不能贷”问题。增进银企互信,提升融资服务效率。发挥好人民银行央行评级、宏观审慎评估、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正向引导作用,提高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考核评价权重。建立完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推动“信用山西”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定向调控、精准调控和结构优化,发挥好“几家抬”合力,切实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和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