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17日讯(记者王佳)记者日前从太原市福利院获悉,为提高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生活质量,从消息发布之日起,将再次提高我市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的生活费。此次提标在原790-850元的基础上,普遍提高200元,自2018年7月1日起补发(返院寄养孤残儿童依据离开家庭时间补发),全市将有近400多名寄养孤残儿童受益。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原有790-850元的孤残儿童寄养费相对偏低,寄养家长反应明显。根据这一情况,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民政局和市福利院多方筹措资金,自2013年以后,多次增加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的生活费,努力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
据介绍,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是现阶段孤残儿童相对较好的养育方式,是让孤残儿童尽量不脱离“家庭”氛围,让孤残儿童在“家庭”的环境内健康成长。此次提标对稳定寄养家长,发展寄养家庭,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推动寄养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和显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