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26日讯(记者 王佳丽)《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近日公布。我省对2018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目前,全省中小微企业中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数量约1000家,仅占全省25.56万户中小微企业总数的0.39%,绝大部分的中小微企业依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还是家族制管理。着眼于加快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升级发展,我省鼓励和引导我省中小微企业加快改制步伐。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拟改制企业后备资源库,对于有股改意愿并且具备股改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时纳入后备资源库,帮助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帮助企业向符合股改条件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