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记者留意到,眼下电商业态主要还是围绕各个平台展开,因此《电子商务法》对平台也格外关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更是在其中单独作为一节内容出现,且绝大部分条款都是“平台义务”相关的规定。而为了更加“合规”、“合矩”,一些平台也在针对各种规则进行了“改变”。
比如2018年10月11日,天猫称,为进一步提升商品品质,进而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将变更终止品牌在天猫经营的相关规定,还有不久前,京东全球购也正式制定了35项“安心购”举措,针对一些售假行为,京东做了十倍处罚的规定,对违规的全球购店铺,最高实行100万元的处罚。
因为电子商务是基于社会诚信的信息平台,若想走得远,行得稳,必须编织法网,接受更多的行为约束与规范。法令兴,则市场繁荣兴旺;法令弛,则市场乱象丛生。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言,电商市场的新态势,更需要“立规矩、讲道理、守法则”。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