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28日讯(记者张剑雯)记者今天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呈现全面加快改善的态势。与上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下降10.8%,优良天数较上年增加7天,重污染天减少3天。
去年,我省完成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重点区域禁止新增焦化、化工园区,全省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淘汰钢铁过剩产能225万吨,焦化产能691万吨。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8万多家。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完成清洁取暖改造96万户,淘汰燃煤锅炉5000多台。打响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淘汰老旧车1.95万辆。全省93.7%的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全省提前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全年高标准完成营造林510.22万亩。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全省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558万平方米。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
去年,我省开展了查处违法排污百日专项行动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8年全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905件,处罚金额6.75亿元,同比分别增加8%和15.5%。在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个城市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范围的基础上,我省晋中、临汾、运城、吕梁4市被纳入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
据统计,去年我省六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其中PM2.5下降6.8%,PM10下降1.8%,SO2下降41.1%,NO2下降4.8%,CO下降16.7%,O3下降2.2%,完成了省委提出的环境形势比上年明显好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