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启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国企员工收入分配将更合理

  本报太原1月29日讯(首席记者 齐泽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决策部署,1月29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在太原联合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动员部署暨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广大国有企业根据我省《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抓紧编制2019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争取今年6月底前报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
  会议指出,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全省国有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改革顺利进行。要统筹考虑国家及我省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生产经营目标和经营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社会效益等一揽子因素,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总额,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实行分类改革。
  会议邀请人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专家进行了政策讲解。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在太原参加了会议,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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