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28件议事原案立为27件议案

  本报太原1月30日讯(记者贠娟绸)昨天,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了解到,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28件,均属于立法方面的内容,将28件议事原案立为27个议案(其中0008号与0024号议案内容相同,合并为一个议案)。这些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本次大会闭会后审议处理。
  这些议事原案,涉及7个代表团,参与联名代表406人次。其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符合议案构成要件,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方面内容,其中,财政经济方面6件、教科文卫方面6件、农业农村方面1件、城建环资方面6件、社会管理方面5件、人大制度建设方面2件,其他方面2件。
  这27件议案分别是: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议案(0001号),关于修改《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0002号),关于尽快制定《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议案(0003号),关于制定《山西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议案(0004号),关于制定《山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0005号),关于尽快推进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立法的议案(0006号),关于尽快制定《山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0007号),关于制定《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议案(0008号和0024号),关于制定《山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的议案(0009号),关于制定《山西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0010号),关于加快煤层气领域地方立法,尽早制定《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议案(0011号),关于制定《山西省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0012号),关于制定《山西省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的议案(0013号),关于听取审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工作报告的议案(0014号),关于尽快出台我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议案(0015号),关于制定《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议案(0016号),关于尽快制定《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0017号),关于尽快制定《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0018号),关于尽快出台《山西省保健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议案(0019号),关于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立法的议案(0020号),关于修改《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议案(0021号),关于修改《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议案(0022号),关于废止《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0023号),关于尽快启动《山西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工作的议案(00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立法的议案(0026号),关于制定《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的议案(0027号)和关于出台首部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的议案(0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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