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取消”?一份征求意见稿引发的热议不断刷屏。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规定在老百姓看来,就是切身利益的最直接体现,一时的高兴并没有坚持多久,后面的“误读”又将百姓从梦中打回了现实。
在笔者看来,不管是百姓所愿,还是被误读,目前住建部并没有对大家的关注进行进一步解读。而一句话引起如此高度关注,也从侧面反映出民之所愿:取消公摊!
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而早在2002年,重庆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或许基于标准、成本和收益如何权衡等方面对取消公摊仍存在很多困难,但是希望按套内面积交易的百姓期盼也能越来越近。
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