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家要装修新房子,给我看看需要些啥材料?”
不一会儿,店主就把顾客需要的装修材料列了一个单子,告诉顾客共需要25种材料大约15000多元。
顾客高兴地告诉记者:“来供销社买商品放心,价格公道,质量有保证,服务又好。”
这是记者日前在临县林家坪供销社看到的一幕。
近年来,省供销社通过在全系统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供销社,供销社的形象不仅得到显著提高,经济效益也大幅度提升。
2018年全系统销售总额实现887.91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农资商品销售155.5亿元,增长8.5%;日用消费品销售381.5亿元,增长29.7%。
据了解,在综改中,省供销社全力打造新时期“诚信供销社”品牌形象。以化肥、棉花、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和农村日用工业品经营为重点,围绕助农增收和维护城乡消费者利益,实行全面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清除失信隐患。尤其是关系到农民增收致富的农资商品更是严把经营进货关,不购进“三无”(无产品登记证、无批准文号、无质量合格证)农资商品,管好进货源头,确保商品质量;做到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商品、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实行售出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货真价实;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普及科学知识,确保农民方便实惠。山西农资集团连续20年向农民公开承诺“双保一赔、终身负责”,即售出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依法负责包赔,售后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为接受群众监督,省供销社在全系统实行开门评社、评店活动。要求各个商店在显要位置公示各项承诺,公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大力弘扬正气,积极表彰履行承诺、诚信为民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支持和鼓励对供销社不履行承诺以及各类失信行为的举报。为从源头上治理各类失信行为,以县级供销社为重点,大力发展本区域内总经销、总代理业务,按照市场经营的办法,组织好商品分销;以发展县域大型超市、购物中心为依托,建立日用工业品配送体系,积极实施超市进乡村工程,规范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打造诚信经营,提高供销社在农村市场的覆盖率和市场份额。
本报记者王晓华 通讯员郎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