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切实扎紧从严管理干部制度的“笼子”

省电力公司重点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

  本报太原3月30日讯(记者 张剑雯 通讯员 冉涌)我省启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以来,省电力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将活动引向深入。3月26日,该公司党委印发了《强化领导人员担当作为 推进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重点解决领导人员能下的问题。
  细则明确了领导人员能下的8种情况,包括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问责追究调整、到龄免职、任期届满和任内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调整、自愿退出、辞职、违纪违法免职等,通过开辟领导人员“下”的制度通道,引导干部员工正确看待“下”,进一步打破能上不能下的旧框框、旧束缚。
  细则规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弱化的;业务水平、领导能力、自身条件与岗位要求不适应,不会为、不能为的;敬业精神不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绩效差的;等等,都将被视为不适宜担任现职需要进行调整。这些规定涵盖了领导人员德、能、勤、绩、廉的方方面面,表明省电力公司党委切实扎紧从严管理干部制度的“笼子”。
  省电力公司党委负责人表示,在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的大背景下出台这一细则,具有重要意义,相信随着细则的实施,围绕把好干部选出来、管出来、带出来,着力强化激励约束,促进领导人员破除慵懒散漫,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公司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氛围一定能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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