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天然气)是优质清洁能源。我省作为全国煤层气资源大省,近年来煤层气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成为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引领者。如何将我省的天然气资源用足用好,有效保障民生用气,打破制约天然气(煤层气)协调稳定发展瓶颈,全面提高供给侧质量,加强需求侧管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煤层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构建供应多元、管网布局完善、储气调峰配套、用气结构合理、运行安全可靠的天然气(煤层气)产供储销体系;加快推进煤层气产能建设,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充分利用天然气(煤层气)等各种清洁能源,多渠道、多途径推进煤炭替代和清洁取暖。并在扩大资源有效供给、提升输配保障能力、促进消费结构优化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
内挖外援,扩大资源有效供给
为加大省内煤层气增储上产,争取天然气资源供应,《实施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加快推进宁武南、榆社东、武乡南、寿阳等区块提交探明储量,重点推进沁南、马必东、柿庄、大宁-吉县、临兴、石楼西等区块产能建设,尽快投产达效。鼓励“就近利用、余气外输”,提高煤层气在省内市场消费比重,增强自主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企业的战略合作,鼓励上中下游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提高国家过境管线天然气下载量。积极参与天然气资源市场竞拍,争取省外资源补充。加快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和煤制天然气利用,推进太原、长治、吕梁、临汾、运城5个焦化产业集聚区一批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大同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开工建设。
为提升输配保障能力,保证用气。我省将优化省内管网布局,加快完善省级管网与国家干线、煤层气气田、城市管网连接,扩大管网覆盖面。加快管网改造升级,实现系统压力等级匹配,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同时,加快省际管网建设,重点推进五台—阜平、阳泉—井陉、吉县—宜川、鄂安沧山西段等省际联络线建设,加快与沿海LNG接收站联通,推动实施与中石化文23、文96地下储气库战略合作,实现与国家大型储气设施互通。
“压非保民”,提升储气调峰能力
为提升储气调峰能力。我省将统一规划、统筹布局储气设施,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合资合作建设储气设施项目。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建设原则,稳步推进省内LNG储气设施建设,配套气化反输能力,实现双向输送。支持通过购买、租赁、合建等形式,参与沿海LNG接收站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开展废弃矿井作为地下储气库可行性研究。
我省鼓励企业对工业锅炉、窑炉实施双能源、多能源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可中断工业用户和可替代能源用户,增加天然气(煤层气)淡季消纳能力,提升旺季应急调峰能力。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取暖、公交出租车、公共福利机构、商业服务业等涉及民生领域用气。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督促供气企业和大工业用户签订可中断、可调减供用气合同。
建立完善天然气(煤层气)保供成本合理分摊机制,相应应急支出由保供不力的相关责任方全额承担,参与保供的第三方可获得合理收益。
联动机制,分阶段调整民用气价格
我省将有序放开煤层气勘查开采准入,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和更加严格的退出机制。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煤层气及其他矿产资源协调开采机制,妥善解决矿业权重叠范围内资源协调开发问题,促进多种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争取国家支持创新煤系地层多种气体资源开发机制,鼓励多气共采、综合开发。
建立上下游天然气(煤层气)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形成合理的峰谷天然气(煤层气)价格机制。落实省内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分阶段稳妥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加强天然气(煤层气)输配环节价格监管,科学制定省内输配价格,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推进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建立省内管网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机制和监管体系。按照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有序推进相关企业战略性重组,培育我省燃气行业旗舰龙头企业。加强与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合作,探索山西煤层气交易中心建设。
本报记者 齐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