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8日讯(记者王雁)清明节期间,太原市公安局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投入到节日安保工作中,圆满完成了清明节安保任务,确保了省城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保证了广大群众出行、祭扫、旅游等活动安全有序。
据介绍,清明节期间,太原市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群众49.17万人次、祭扫车辆8.86万辆,各墓区治安、交通秩序良好,没有发生治安灾害和火灾、交通事故。据110报警服务台统计,4月5日至4月7日,全市共接报刑事类警情177起,同比下降7%,其中,“两抢一盗”类警情同比下降13%。此外,清明节期间,太原市公安机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高发案地段、人员密集区域、重点繁华街面和重要进山出入口的巡控力度,严格检查盘查各类可疑人员、火种等危险物品,适时开展治安检查和设卡排查,坚决控压警情、震慑犯罪,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省城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特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