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23日讯(记者 郝薇)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依法行权履职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4月1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税务局学府园区税务分局税务人员来到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旁听该院公开审理的某公司与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一案。
参加旁听的税务人员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和辩论,通过直观体验庭审过程,加深了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的认识,充分体会到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固定证据、程序合法的重要性。
庭审结束后,双方就如何规范执法进行了座谈。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在座谈中建议,税务执法活动中应做到认定事实准确、执法依据充分、行政程序正当、公开透明执法,尽最大可能减少税务执法争议产生,防范执法漏洞,规范执法行为。要以案为鉴,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断加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强化证据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山西综改示范区税务局学府园区税务分局负责人认为,通过此次旁听案件庭审,进一步加深税务机关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今后将认真梳理工作中的风险点,完善工作流程,加强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提高税收行政执法水平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