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合·公告

太原连续24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4月26日,太原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为落实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提高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保障下岗失业、就业困难等群体基本生活”精神,积极破解市委深化改革领导组2019年重大改革目标任务,参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标一流,不断提升太原在全省的首位度、在全国的知名度”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提高太原市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

连续提标24次

  太原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提标是该市自1997年实行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24次提标,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当初的114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50元/月,年均增幅8.23%。是2005年实行农村低保以来第21次提标,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当初的平均9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02元/月,年均增幅14.54%。
  该市每年低保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而调整。以上数字表明,该市农村低保提升幅度大于城市提升的幅度,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这是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我们力求在“十三”五末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

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

  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为:六城区、清徐和古交城市低保标准统一增加50元,阳曲、娄烦城市低保标准增加80元。城市低保标准比去年平均增加56元。
  调整后10个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均为650元/月(去年平均594元),比去年增加56元,城市低保标准实现一体化(第一个“一体化”,2016年已经实现)。
  调整后的农村低保标准:六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调整后标准达到每月650元(去年平均594元)。
  清徐、古交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达到530元/月;阳曲、娄烦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0元,达到530元/月;调整后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达到530元/月,年标准6360元/年,确保阳曲、娄烦两个贫困县兜底保障作用的发挥。
  调整以后,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为602元(去年542元),比去年平均增加60元。
  调整后,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相差48元(去年城乡标准相差52元),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我们的目标是到“十三五”末,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就是城乡低保执行一个标准。
  今年提标后,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大约增加6000万元,全年资金支出预计将突破4亿元。截至3月底,全市低保对象5.69万人、3.67万户。(城市2.27万人、1.4万户;农村3.42万人、2.76万户)

提标后,太原低保标准在全省仍处于第一位

  2019年提标后,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仍处于全省第一位。
  经与中部五个省会城市相比,调标后,该市的城市低保标准暂居中部六个省会城市的第四位(排长沙、合肥之前,武汉、郑州、南昌之后),农村低保标准暂居第三位(排武汉、郑州之后,南昌、长沙、合肥之前)。
  该市低保分类施保政策幅度较高,以城市低保标准650元计算,低保户中重病、慢性病按照60%的分类施保政策,保障标准为1040元;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一二级残疾人,单亲家庭中的高中、大学在校学生,按照50%的分类施保政策,保障标准为975元;低保户中上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学生,三级残疾人,按照40%的分类施保政策,保障标准为910元。该市低保标准在中部六省会省市虽然处在中游水平,但对以上低保户中的特殊人群的保障标准和全市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处于中部六个省会城市前列。

提标工作分两步走

  此次低保提标工作自2019年1月1日执行。
  具体分两步走:一是对2019年1-6月份近6万人的低保户,在6月底之前进行补发,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
  另外,由于低保标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过去的农村五保户3848人)供养标准也随之提高。太原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所以,农村特困人员从今年起也进一步提高标准。

本报首席记者 贠娟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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