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社保费降率30问

  7.国务院《方案》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这项措施会有什么效果?
  答:根据《方案》,各省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可降至16%。
  一是单位缴费比例最多可降低4个百分点,不设条件,也不是阶段性政策,而是长期性制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强,减负效果明显,彰显了中央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二是各地降低费率后,全国费率差异缩小,有利于均衡企业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全国费率逐步统一,促进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三是降低费率后,参保缴费“门槛”下降,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8.国务院《方案》提出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是如何考虑的?
  答:2015年3月,国务院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2%;
  2016年5月,国务院决定由2%阶段性降至1%-1.5%。
  2017年1月,国务院决定总费率为1.5%的省份降至1%,期限一年。
  2018年4月,国务院决定实施1%费率政策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2015年至2018年,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基金共减收3000亿元。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备付能力较强,有条件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政策,各地可以确保降费率政策落实,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可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9-05-16期

  • 第2019-05-15期

  • 第2019-05-14期

  • 第2019-05-13期

  • 第2019-05-12期

  • 第2019-05-11期

  • 第2019-05-10期

  • 第2019-05-09期

  • 第2019-05-08期

  • 第2019-05-07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