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让农村老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山西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1)》解读

  5月31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1)》,提出,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扩大养老服务网点,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探索留守老人关爱,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农村老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关键词:目标

  《计划》明确,全省养老体系健全完善。到2021年底,初步形成以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为主体、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为引领、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7000个,建成区域性养老中心100个,建成中心敬老院200个,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超过500个,基本上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运营机制灵活多样。打破公建公营的单一体制,激发市场活力,建立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社会参与等多种业态并存的运行机制,实现多元化、品牌化经营模式。到2021年底,全省50%以上的日间照料(活动)中心、6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原则上不含有事业编制的机构)由社会力量运营,使社会力量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力军。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到2021年底,通过农村养老服务标准完善、服务人员素质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施留守老人关爱行动,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实现农村老年人精神上有寄托、生活上有保障。

关键词:任务

  《计划》提出,重点任务是实施十二大工程,具体包括: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工程。对管理好、服务好、运营好的照料中心,每年动态优选500个示范点,由省本级福利金每个奖补1万元,市本级福利金每个奖补1万元。
  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冬暖工程。今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利用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配置空调,解决因冬季取暖而导致照料中心关门问题。
  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村卫生室共享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村把照料中心与村卫生所设置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多渠道运营工程。鼓励并支持社会组织等参与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重点扶持以县为区域,连片管理、连锁运行,形成品牌化、连锁化的服务机构。
  实施区域性养老集中供养工程。2019年每个市至少选择3个县进行集中供养试点,到2021年底,全省80%的县开展区域性集中供养服务。
  实施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今年起连续三年对符合要求的敬老院进行提质升级改造,逐步淘汰房屋简陋、设施陈旧、安全系数低的敬老院,2019年重点关闭入住10人以下的敬老院,2020年关闭入住20人以下的敬老院。到2021年,全省标准化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达到300个。
  实施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工程。引导鼓励将没有人员编制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委托给具有养老资质和管理服务经验的第三方运营管理,到2021年底,实现6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交社会力量运营。
  实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程。建立全省农村留守老人信息档案,加快推进留守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智能穿戴服务,2019年率先在10个深度贫困县试点,逐步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打造成留守老人的精神家园和生活家园。
  实施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两项补贴提标工程。2019年,依照省政府民生实事要求,将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补贴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将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同时,还实施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标准化工程及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提高服务质量。

关键词:保障

  《计划》要求,各地各级相关部门要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目前一些乡镇敬老院“二元”管理体制,两年时间内实现县级民政部门对敬老院直接管理,实现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
  同时,积极开展试点。用一流标准创造一流业绩,通过三年努力,实现我省农村养老服务全国一流,使全省农村老年人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增强幸福感、获得感。

本报首席记者 贠娟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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