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5日讯(记者 王龙飞)省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4.07分/每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输配电价同步降低4.07分/每千瓦时。 通知指出,降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与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间趸售电价0.12分/每千瓦时。 此外,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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